3月9日,洛浦司法所走进洛浦中心小学,为该校四年级全体师生带来一堂聚焦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法治第一课”。洛浦司法所所长、法治副校长结合课题内容进行宣讲,并与学生开展现场互动。
在宣讲环节,洛浦司法所所长、法治副校长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作为“小刑法”的社会定位,以及其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重要意义,并紧扣青少年身心特点,重点解读与校园生活密切相关的核心修订条款。他特别指出,针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在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未成年人,新规明确了可以执行行政拘留的规定。同时,新规首次将殴打、侮辱、恐吓等学生欺凌行为正式纳入治安处罚范畴,并构建了公安机关与学校协同治理的责任体系,为营造安全校园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互动问答环节,洛浦司法所所长、法治副校长结合课件中的数十道选择题与判断题,与学生展开现场问答与讲解。内容涵盖法律处罚种类、行为界定以及具体的青少年案例。例如,针对“15岁少年一年内多次盗窃是否应受处罚”等问题,学生们通过思考与问答,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条文适用的理解。互动过程寓教于乐,不仅检验了学习成效,更让大家对新规中的未成年人责任、学生欺凌认定等关键内容有了具象化的认知,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坚决向校园欺凌说‘不’”的法治理念根植于心。
此次活动将严肃的法治知识转化为生动的校园对话,有效提升了师生的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一次成功实践。
(洛浦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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