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下午,区应急委办组织收视收听省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专题讲座。区应急委办、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等相关负责人,区应急管理局各科室(大队)、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培训会上,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邱新围绕条例的修订背景、特色亮点、主要内容,按照法治思维、信息管理、应急响应制度、应急预案体制建设、应急规划、应急物资保障等方面全面解读新修订的《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会后,市应急管理局要求:一是加强学习,学深学透。二是重在实施,结合条文,深度研究。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目的导向,全面比对条例与现有做法是否有冲突。
通过本次培训,有助于各有关单位全面、深入、准确把握新修订《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新变化,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责任感,提升风险研判、统筹协调辅助决策、措施落实的能力,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打下坚实的基础。
(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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