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区水务局对番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涉沙湾水道、顺德水道部分开展涉河审批事项监督检查,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及项目参建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
检查人员要求:一是落实防治与补救措施。施工单位要提前对影响范围内的堤身、堤基进行加固处理,经检验达到设计标准后,方可启动隧洞盾构施工工序;建立完善的监测机制,在施工期和运行期持续对受影响堤段开展位移、沉降和应力应变监测。一旦发现堤防安全隐患,必须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险,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情况。二是落实防汛安全责任。施工单位要科学安排施工工期,尽量避免汛期施工;严格落实堤防管理协议,明确各单位在堤防保护、施工管控等方面的责任边界,加强施工区域周边堤防的日常巡查养护;完善防洪应急预案和安全度汛方案,明确责任人及有关防御措施,确保汛期工程建设安全和周边区域防汛安全。三是落实文明施工要求。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文明施工管理规定,重点做好施工现场扬尘防控工作,采取覆盖、喷淋、洒水等有效降尘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和群众生活的影响。
。 (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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