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区农业农村局就水产养殖规范及尾水治理工作,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依法持证养殖虎纹蛙,规范使用专用标识,完善繁育档案和养殖台账,务必在8月底前完成4条排水渠生态净化工程,严格执行尾水排放报备制度,确保尾水达标排放,推动绿色养殖转型升级。
区农业农村局将持续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助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后续扩大养殖规模、优化产业结构奠定基础。
(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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