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督促到港船舶落实防污染措施,3月20日,番禺海事处沙湾海巡执法大队到辖区搅拌站对到港船舶“广兴××”开展燃油抽样检测。
在本次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该船船舶船员证书、文书记录、相关接收凭证及燃油供受单证等资料,核查船舶是否按规定排放污染物和如实记录;同时,对船舶日用柜内的燃油进行现场取样封存,使用“海事之眼”小程序录入相关信息。经现场执法人员与船长共同签字确认后,按程序对油品进行封瓶标记,拍照上传。
此外,执法人员还对船员进行了安全宣贯,告知船舶负责人船舶违规使用燃油的危害性,提醒船舶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燃油,杜绝来源不明油品,在进行供受油作业时必须按要求做好各项安全措施,保障作业安全。
(番禺海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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