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三打”工作成效,规范辖区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下称“三品一械”)生产经营秩序,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净化节日市场环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元旦春节期间饮食用药安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组织开展2013年元旦春节“三品一械”专项检查行动。
检查组对位于桥南街某大型超市内的一家药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将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一同摆放在标示为保健食品区的货架上销售,此种情形极易误导消费者,误将普通食品作为保健食品购买使用,检查组当即要求药店营业人员将产品按要求重新分类摆放。随后,检查组又来到位于市桥街的某验光配镜中心,对该店经营“美瞳”情况进行检查。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2年2月27日发布《关于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公告》,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俗称“美瞳”)纳入医疗器械范畴进行监管,此类产品因入眼使用,为高风险产品,属第三类医疗期器械,该局高度重视对此类产品的监管,提示经营者务必注意产品保管,做好避光、温湿度记录等工作,确保产品使用安全。而后,检查组一行又前往南村镇对某大型超市内的药店进行检查,并对其经营行为提出指导意见。
截至目前,该局就元旦春节期间“三品一械”专项检查行动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99人,检查各类单位213家,取缔无证经营药品窝点1个,立案查处“三品一械”违法案件4宗。下一步,该局将继续从以下方面继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三品一械”监管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集中精力做好元旦春节“三品一械”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加强风险排查,针对节日期间容易发生无证经营、制假售假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仔细进行安全风险排查;三是加大对“三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大型超市、商场等重点区域的巡查,严防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