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12月
20日
开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专项检查,该专项检查将持续到
2月
20日
止。
执法人员将保健食品批发企业、大型商场、繁华商业区、保健食品专营店、药店等作为重点检查单位,对保健食品的供货渠道、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虚假宣传、非法添加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检查。对涉嫌假冒批准文号、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等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查处,对没有建立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等违规行为责令整改。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我区保健食品流通监管,有效净化保健食品经营市场秩序,确保“双节”期间人民群众保健食品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