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是桶装水生产销售的旺季,为督促企业切实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持续保证出厂产品质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采取措施,开展了桶装水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一是监督检查到位。对辖区5家桶装水生产企业开展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过程控制记录、清洁消毒记录、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和产品销售记录等质量管理制度运行记录情况;督促企业在夏季生产旺季要注重加强生产设备、设施和管道的维护及清洗消毒以及加强桶、桶盖等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的清洗消毒,防止微生物污染。二是监督抽检到位。结合区局年度监督抽检计划,对辖区桶装水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抽检,共抽取样品5家5批次,经检验结果均为合格。三是督促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企业存在设备设施维护不到位、生产过程控制记录不齐全等问题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整改,要求企业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内主要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在法律法规及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四是宣传教育到位。加大对桶装水生产企业的法律法规宣贯力度,督促企业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新修订的《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帮助企业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加强对桶装水中微生物尤其是铜绿假单胞菌的控制,确保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