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原来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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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 |
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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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事项依据 |
原来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管理办法》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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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3、《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管理办法》第四条; 4、《彩票平台推荐 关于印发行政审批、备案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番府〔2013〕96号)附件3一、保留的行政许可:彩票平台推荐 卫生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核发,事项编码py20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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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原来 |
区卫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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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 |
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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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流程 |
原来 |
□受理 □初审 √□终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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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 |
□受理 □初审 √□终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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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原来 |
√□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备案□一般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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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 |
√□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备案□一般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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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限 |
原来 |
法定时限:20工作日;承诺时限:16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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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 |
法定时限:20工作日;承诺时限:16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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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对象 |
□面向个人 √□面向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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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区政务服务中心303室区卫生局办事窗口及各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办事窗口 |
咨询电话 |
84690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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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原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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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与份数 |
应提供资料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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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原件1份,盖章)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管理办法》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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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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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卡拉OK、歌舞厅需提供文化批文 |
同上,其中“卡拉OK歌舞厅需提供文化批文”一项无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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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产经营场所场地的合法使用证明(房产证明或临时经营场所证明及租赁合同) |
无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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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管理办法》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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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卫生管理制度和管理架构、人员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管理办法》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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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从业人员名单和健康合格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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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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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卡拉OK歌舞厅、公共浴室和足浴需提供《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
无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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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现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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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与份数 |
应提供资料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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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原件1份,盖章)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管理办法》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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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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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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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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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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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卫生管理制度和管理架构、人员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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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从业人员名单和健康合格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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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住宿场所、300m2沐浴场所、300m2以上文化娱乐场所、健身室、文化交流场所、购物场所、公共交通等候场所提供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应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管理办法》第五条、《彩票平台推荐 关于解决公共场所卫生检测问题的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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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项的审批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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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条件(含地址、许可项目的变更):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具体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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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住宿场所 |
符合《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3-1996)第3.3规定,符合《住宿业卫生规范》(卫监督发[2007]221号) 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规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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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沐浴场所 |
符合《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9665-1996)第3.2规定,符合《沐浴场所卫生规范》(卫监督发[2007]221号)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规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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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美容美发场所 |
符合《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9666-1996)第3.3规定,符合《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卫监督发[2007]221号) 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规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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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文化娱乐场所 |
符合《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9664-1996)第2.3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规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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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游泳场所 |
符合《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卫监督发[2007]221号)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规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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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健身室 |
符合《体育馆卫生标准》(GB9668-1996)第3.2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规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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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文化交流场所 |
符合《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GB9669-1996)第2.2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规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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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购物场所 |
符合《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9670-1996)第2.2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规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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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公共交通等候场所 |
符合《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GB9672-1996)第3.2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规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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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项涉及的收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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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 |
收费地点 |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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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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