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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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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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事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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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义务教育法》第十四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3、《关于印发行政审批、备案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番府〔2011〕2号)附件1:彩票平台推荐
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彩票平台推荐
教育局: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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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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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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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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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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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初审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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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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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备案 □一般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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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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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3个月;承诺时限: 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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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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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个人 √面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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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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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区教育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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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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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462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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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部 流 程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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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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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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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与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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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提供资料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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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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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报告(经筹办批复的,附同意筹办的批复复印件及筹办情况报告)。(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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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办教育促进法》(主席令〔2002〕第八十号)第十二条;
2、关于印发《广州市幼儿园、托儿所审批注册登记表》等材料的通知(穗教发〔2003〕40号)
3、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等四个文件的通知(粤教职〔200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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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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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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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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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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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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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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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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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者资料(一式两份)
1.个人举办提交资料:户籍所在地或者暂住超过五年的暂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申办者的个人民事行为能力、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举办者的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公职人员为举办者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办学的证明;
2. 机构举办提交资料:举办机构的主管部门审核,出具同意申请办学的证明;举办机构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的户口簿、身份证;
3.联合办学协议(联合办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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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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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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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证明(一式两份)
1.个人申办提供办学资产来源及资金数额的有效证明文件;
2.机构举办提供(筹)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注册资本入资专用存款账户余额通知书、银行资金汇划补充凭证;
3.对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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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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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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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证明(一式两份)
1.场地建设方案(提供园所建设计划、总体规划、园舍建筑设计平面图等);
2.房地产租赁合同、房地产权证;
3.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4.房屋安全鉴定书(原件);
5.餐饮服务许可证(设集体食堂的);
6.移交协议(小区配套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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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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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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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备资产证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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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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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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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料(一式两份)
1.校长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上岗证、工作经历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2.专任教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
3.财会人员证件:身份证、毕业证、会计从业证资格证;
4.保健医生:身份证、学历证、上岗证;
5.厨房人员:身份证、健康证(设集体食堂的);
6.其他员工:身份证、毕业证。
7.聘任合同(简易合同,拿正本时交正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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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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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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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一式两份)
1.办学章程(简易章程,拿正本时交经民政局核准的);
2.理事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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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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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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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规范的教学计划(含课程设置、课时安排和教材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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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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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项的审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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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 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2、《民办教育促进法》(主席令〔2002〕第八十号)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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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项涉及的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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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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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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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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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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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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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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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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