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行政处罚信息(广州环海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
发布时间:2025-12-19 17:34:39
阅读次数:-
案件名称 | 广州环海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案 |
决定文书名称 |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 决定文书号 | 穗环(番)法不罚〔2025〕65号 |
违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
违法事实 | 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存在以下事实情形:当事人于2023年10月在彩票平台推荐
化龙镇金盛四路31号3栋301房(部位:之一)建成一个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危险废物项目,主要从事收集、贮存危险废物,检查时正常经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核对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联单编号为440120256471151、440120256445688、440120255386592、440120253233936、440120253233740、440120253228446、440120253228369、440120252186901、440120252158301、440120251115493、440120251073411、440120250051301、440120250029541、440120250009807等共14份联单内的废物名称:抛光粉尘,废物形态:固态,确认数量合计0.482吨。上述危险废物均由当事人以HW17类废物代码:336-064-17接收。我局经核实上述14份联单内危险废物:抛光粉尘,实际为汽车维修企业对汽车表面抛光、打磨过程产生的污泥,应按HW12染料、涂料废物(废物代码900-252-12)进行收集、贮存、转移,当事人。当事人存在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违法行为。 |
不予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二)项、第五十五条第三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州环海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其他组织 |
不予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12月16日 | 执法主体名称 |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2025十大彩票平台推荐网站
”,是否继续?
放弃

继续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