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伟杰(身份证号:441226198308XXXXXX):
我局于2022年8月16日依法对你(单位)污染物排放设施、设备(电箱5个)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穗番环强决字〔2022〕01001号) ,因查封(扣押)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扣押)。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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