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广东森博维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Y29TM41
注册地址:彩票平台推荐 沙头街莲湖南庄路44号101
项目经营地址:彩票平台推荐 沙头街莲湖南庄路44号101
法定代表人:柴文华
一、环境违法事实及证据
2026年5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于2024年11月在彩票平台推荐 沙头街莲湖南庄路44号101建成一个速冻柜、烘焙冷柜等加工生产项目,主要从事金属机加工、发泡品加工生产。主要设备有开料机1台、折弯机1台、发泡机1台等。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开料→折弯→外壳组装→发泡填充→电子配件组装→成品。主要原辅材料:不锈钢、异氰酸酯、组合聚醚等。上述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需要办理环评报告表的项目。上述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未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相关手续,当事人存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我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5月7日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材料予以证实。
二、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文件依据及给予执法观察期内容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第十九条第一款“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我局经研究决定:
责令当事人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实施上述违法行为,限当事人于2026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可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措施整改:办理环评手续并完成自主验收;或改变工艺降低环评形式至备案登记类并完成备案登记或豁免环评类;或关闭建设项目),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完成材料。
上述整改期限为我局给予当事人的执法观察期。请当事人收到本决定书后立即停止实施违法行为,并在观察期内配合我局执法工作,主动完成整改,减少或消除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如当事人认为整改所需的必要时间超出给予的观察期期限的,应当在期限截止前提交延期申请、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如当事人在观察期内已按要求完成整改,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不予行政处罚,否则我局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广州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窗口,电话:020-83555988),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27日
联系地址:彩票平台推荐 市桥街德胜路39号(办公地址:彩票平台推荐 市桥街环城西路217号)
联系电话:020-84822281
邮政编码:511400
继续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