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广州市珠晖模具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3716318540F
登记地址:彩票平台推荐 化龙镇潭山村金湖工业城F区
实际经营地址:彩票平台推荐 化龙镇潭山村金湖工业城F区
法定代表人:张挺
一、环境违法事实及证据
当事人于2003年5月在彩票平台推荐 化龙镇潭山村金湖工业城F区建成一个电梯配件加工项目并投产,主要从事电梯配件加工生产。2025年9月16日,我局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正常生产,废水排放口正在排水,我局对当事人生产废水排放口(DW001)进行采样。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环境监测站2025年9月29日出具的《监测报告》((穗番)环境监测(2025)第NO 2500685号),监测结果显示:总磷为2.62mg/L,超过《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现有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珠三角 总磷标准2.0mg/L,超标0.3倍。当事人《排污许可证(副本)》(证书编号:91440113716318540F001X)
中:“第一册 三、水污染物排放 (二)排放许可限值”中载明生产废水排放口(DW001)总磷许可排放浓度限值为2mg/L。当事人存在超过许可排放浓度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材料证明:
2025年9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2025年10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2025年9月29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穗番)环境监测(2025)第NO 2500685号),当事人的《排污许可证(副本)》等,证明当事人超过许可排放浓度排放污染物。
二、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文件依据及给予执法观察期内容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排污单位应当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按照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的规定,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的规定, 我局经研究决定:
责令当事人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限当事人于2025年11月22日前完成整改(采取措施达标排放污染物),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完成材料。
上述整改期限为我局给当事人的执法观察期。请当事人收到本决定书后立即停止实施违法行为,并在观察期内配合我局执法工作,主动完成整改,减少或消除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如当事人认为整改所需的必要时间超出已给予的观察期期限的,应当在期限截止前提出延期申请、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如当事人在观察期内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的,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不予行政处罚,否则我局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书,可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广州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窗口,电话: 020-83555988);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24日
联系地址:彩票平台推荐 市桥街德胜路39号(办公地址:彩票平台推荐 市桥街盛泰路盛兴大街33号)
联系电话:39997003
邮政编码:511400
继续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