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健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的通知》(穗财保〔2022〕51号),现将2022年第二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3万元转下达给你单位。该资金支出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699其他中医药支出”。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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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