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颁布的《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区财政局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行事前审查、事中监控和事后检查的监督管理模式,有效提高了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一是广泛开展事前审查。审核各类采购立项的资料,包括资金来源的落实情况、集中采购的目录、采购限额的执行情况、采购方式和招标文件。通过严格审核相关招标文件,有效维护了政府采购的公正、公平性竞争原则。例如,根据区纪委全会提出规范我区道路保洁采购行为的有关要求,会同区监察部门对东环街市政道路保洁项目进行采购指导工作,有效规范了道路保洁采购行为。二是切实加强事中监控。对于公开招标的项目,全面实行现场监控。据统计,在2011年我区237个5.7亿元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都能派人专门在公开招标采购现场进行全程实时监督。三是认真开展事后检查。坚持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模式。通过不定期对采购大户进行检查,查漏补缺,增强采购人依法采购意识,提升依法采购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