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名称 | 重大事故隐患描述 | 查出隐患时间 | 判定依据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时间 |
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某号井原设计为逆作法施工,现场采用预制井筒作为防护措施,人工挖土下沉,未提供变更图纸及变更后的施工方案。 | 2026年6月29 |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四条(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未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存在严重缺陷的,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 立即停工整改,完成变更图纸和施工方案,消除隐患。 | 2026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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