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五)《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技术中心、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环保所、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环境监测站。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局专属网页、区政府门户网站专栏主动公开。
(四)监督渠道:电话监督(020-84618241)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政府信息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
一级 | 二级 |
1 | 组织机构 | 领导分工 | 领导简介及分工情况 | 人事科 |
2 | 机构职能 | 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 | 人事科 |
3 | 内设机构 | 局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 人事科 |
4 | 直属单位 | 局直属事业单位信息及联系方式 | 人事科 |
5 | 部门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上级部门制定的本局负责执行的及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 制定政策的科室部门(上级部门制定的政策由对口科室部门公开) |
6 | 其他文件 | 本局制定的应当予以公开的其他有关文件 | 制定文件的科室部门 |
7 | 行政执法 | 行政处罚 | 自由裁量标准、行政处罚情况、《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实施情况等 | 监督科 |
8 | 行政许可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情况、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信息等 | 审批科、监督科、各执法科 |
9 | 其他行政行为 | 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等 | 审批科、各执法科、监督科 |
10 | 部门动态 | / | 重要工作动态、活动要闻 | 各科室部门 |
11 | 办事指南 | / | 政务服务各事项办事指南,包括基本信息、受理标题、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收费信息等要素信息 | 各科室部门 |
12 | 财政预决算 | / | 本局及直属单位每年度的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办公室 |
13 | 其他 | 规划、计划及总结 | 本局工作规划、计划及总结 | 技术中心、办公室 |
14 | 大事记 | 本局大事记 | 办公室 |
15 | 环保业务 |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社会环境检测机构信息采集登记名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单位名单、局领导接访预告、邮箱回复处理情况、政府采购信息、生态环境举报咨询方式等 | 各科室部门 |
16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联系方式;依申请公开受理有关事项、监督方式等信息 | 办公室 |
17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 本局每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