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办〔2017〕46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广州大学城管委会、广州南站地区管委会,区府直属各单位:
《彩票平台推荐 防止学生溺水工作意见》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彩票平台推荐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
彩票平台推荐 防止学生溺水工作意见
我区为水乡地带,区内河涌交错,近三年学生溺水死亡人数占非正常死亡人数的70%以上。为预防我区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号)的精神和省、市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工作方针,建立“人防、技防、物防、联防、巡防”的综合防范体系。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以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为重点预防教育对象,落实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措施,加大预防工作力度,坚决遏止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生命安全。
三、部门职责
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宣传是重点,教育是基础,监管是关键。各镇(街)、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责任意识,构建领导重视、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家庭监护多位一体的联防联动机制。
综治部门:统筹协调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内容,加强检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
教育部门:组织推进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督促指导学校开展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工作,加强对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宣传部门:指导新闻媒体深入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利用媒体播放学生游泳安全、预防溺水公益宣传片,营造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浓厚宣传氛围。
公安机关: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水域安全隐患排查。
应急部门:协调各镇(街)、各部门快速处置学生溺水事故。
来穗管理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来穗人员的管理,加大对来穗人员及其子女在防止溺水意识方面的宣传教育,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
住建、交通、安监部门:加强对道路、桥梁及建筑工地等施工过程的监管,排查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塘等安全隐患,及时整治,暂时不能消除的要设置警示牌和防护栏。
卫计部门(医院):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配合做好对溺水事故的救援工作。
体育部门:配合做好以学生为重点的游泳技能培训,使更多学生掌握游泳生存技能。
水务、林业和园林部门:做好学校周边江河、湖库、沟渠等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溺亡事故多发点的防控,强化重点危险水域的安全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
工会、团委、妇联: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对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存在困难的家庭进行帮扶,充分发挥留守儿童之家及活动室作用,加强留守儿童安全教育。
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镇(街)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有效力量开展辖区内全覆盖的巡查,加大对危险水域的整治力度和有效监控。对校园周边水库、江河、池塘、水坑等区域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建立台账。对近三年来在水利设施管理范围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地点加设相关安全警示标志(标语)或安全防护设施,对建筑工地有溺水隐患的区域、园林水塘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和应急、举报电话等。
各学校:学校要对预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总体安排,按照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对校园内水域和游泳池的防控管理,不断丰富教育手段和内容,增强教育实效性。对上学、放学途中经过水塘或河道、家长下班时间较迟、家长周六周日需要上班等类型的学生进行摸底,分类登记造册,并分门别类与家长共同落实教育和监管措施.通过《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以下简称《致家长一封信》)、校讯通等形式,确保每年4月底前将《致家长一封信》发给每位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并回收家长或监护人签名确认的回执。以班级为单位对每个家访对象做好家访记录,建立家访档案,对在外地的学生家长采用电话、短信、QQ、微信等方式进行家访,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所在村居加强对有安全隐患水域的防控管理.成立预防暑期学生溺水安全工作小组,进一步落实好假期值班制度,实行“零报告、一周一报送”制度;若发生学生溺水事件,立即按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程序报告,并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全面排查并向社会公布。各镇(街)和有关部门每年4月底前要对辖区内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河涌等进行一次大排查,特别是将学校附近、居民集中居住点附近的河涌等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并通过媒体或其他有效方式向社会公布。
(二)设置警示标志和安装防护设施。对重点河段(指各镇(街)和有关部门排查出来并向社会公布的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河段,以及区教育局排查公布的近3年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河段)要设置警示标志并安装防护设施。
(三)开展联防巡查。各镇(街)要组织村居,以学校保安队伍和村居治安队伍为基础,以学校安全义务监督员为补充,建立联防巡查队伍,在重点时段对重点河段进行联防巡查。
(四)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教育部门要利用电视台、报纸、门户网站、微博等媒体开展防止学生溺水的公益宣传;广大中小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和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宣传教育,努力提升师生和家长防止溺水的安全意识,强化家长是孩子法定监护人的意识。
(五)加强社会监督,设置举报电话。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群防群治。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开通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对青少年学生私自到河涌游泳或嬉水进行即时举报。
(六)加强游泳和救生技能训练。全区各小学全面实行学生游泳技能普及制度,对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中途转入我区的中小学生的游泳技能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新生、插班入学时不会游泳的学生造册建档,同时告知家长限定在一学年度内必须让学生学会游泳,并将小学生游泳技能作为素质教育考核的内容之一。
五、工作步骤
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每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细化方案(4月底前)。加大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宣传力度,提高开展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认识,研究部署本地区、本部门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根据各自职能制定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深化落实(5月1日至9月30日)。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台账,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隐患逐一整改。加大检查力度,确保警示标志、防护措施全覆盖。加强学生预防溺水知识和技能培训,落实各项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工作措施,尽力避免学生发生溺水事故。
第三阶段:巩固总结、完善制度(9月1日至10月31日)。对开展预防溺水工作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针对性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完善有关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我区河涌众多,各镇(街)、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从溺水伤亡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充分认识做好防止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部门配合,逐项落实管理措施。建立防止学生溺水的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分管教育的副区长(或常委)为召集人,成员包括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住房建设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安全监管局、区城管局、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应急办、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及各镇(街)的负责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内。
(二)经费保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要安排专项经费开展防止学生溺水的宣传教育、设置警示标志和建设防护设施。
(三)信息通报。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落实信息报告员。信息报告要及时准确、真实客观、清晰全面,不得拒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件发生后,学校必须立即向所属教育指导中心报告,各教育指导中心(区属学校)要在事件发生30分钟内向区教育局口头报告,在2小时内完成书面情况报告,并及时报告后续处置情况。
(四)落实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而造成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