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办〔2010〕37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彩票平台推荐 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彩票平台推荐 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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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彩票平台推荐
委、彩票平台推荐
《关于印发〈彩票平台推荐
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发〔2009〕9号),设立彩票平台推荐
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区环保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牵头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职责。
(三)加强环境治理、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执法。
(四)加强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
(五)加强全区机动车等流动污染源监督管理。
(六)加强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监督管理。
(七)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水体、土壤、大气、噪声、固体废物、辐射、机动车等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调查处理一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组织、检查环境保护监察工作;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三)承担落实全区污染减排目标的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统筹管理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核发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监督各镇和有关单位共同落实污染减排任务。
(四)组织、指导并协调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并组织实施。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职责。受区政府委托组织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管理权限审查综合性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监督建设项目实施污染防治“三同时”制度。
(六)指导、协调、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开展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的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示范区(村、镇、场)建设;牵头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七)受区政府委托制定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并协调、指导镇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八)管理环境监测、统计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及信息系统;组织环境质量指数预测预报,组织编制全区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重大环境信息。
(九)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推广环保应用技术示范工程,组织对外环保科技交流与合作。
(十)组织、指导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一)负责关于环境问题的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环保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保密、档案、秘书、财务、接待、督办、政务信息、政府采购、后勤保障等行政事务性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行政会议及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及信息系统;组织全区环保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工作;负责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组织环境质量指数预测预报,发布重大环境信息。
(二) 法制监督科。
负责监督管理水体、土壤、大气、噪声、固体废物、辐射、机动车等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调查处理一般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核准排污申报登记,核发排污许可证;组织协调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会同有关科室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组织实施并监督污染治理资金使用;牵头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核准环保治理设施暂停运行或拆除;核准建筑工地噪声许可;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环保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负责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对局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企业环保信用情况的确认工作;办理信访投诉,办理人大、政协的议案、提案;组织开展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声环境功能区、烟尘控制区等达标工作。
(三)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
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职责;受区政府委托组织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负责权限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负责由广州市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初审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审批;参与建设规划用地审核工作;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可持续发展规划;负责环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登记;审查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事项;协调环保科研和技术引进,组织重大环保科技攻关和技术示范工程推广;指导、协调、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开展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的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示范区(村、镇、场)建设;组织对外环保科技交流与合作;监督建设项目实施污染防治“三同时”制度。
(四)总量管理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工作方案;统筹管理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负责全区开展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分解并调整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协调、督促各镇和有关单位落实减排任务;负责建立健全总量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和总量减排台账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总量减排迎检及考核工作;负责新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做好减排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和使用;管理环境监测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环境质量报告书;负责全区环境统计、综合分析工作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监督实施环保目标责任制,制定年度全区环境保护目标,并协调、指导镇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组织,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及定量考核工作。
(五)组织人事科(挂监察室牌子)。
负责局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外事、公费医疗、人事档案及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等工作;承担环保系统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职称评定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建、组织、政治思想、宣传教育、统战、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局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区以上环保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推荐工作。
四、人员编制
区环保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含专职纪委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3名。
五、其他事项
(一)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的职责分工。区环保局负责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区水务局负责水资源保护。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区环保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区水务局发布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区环保局协商一致。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主要任务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区环保局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配置表
附件
区环保局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配置表
类别
名称
|
行政
编制
|
领导职数
|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
|
备注
|
|||
计
|
正职
|
副职
|
|||||
合 计
|
18
|
—
|
—
|
—
|
3
|
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
由于本表篇幅有限,内设机构的挂牌机构未在表中列出,详情见正文。
“组织人事科”(挂监察室牌子)3名行政编制中含专职纪委副书记1名(为本部门中层正职级别)。
|
|
部门
领导
|
小 计
|
4
|
4
|
2
|
2
|
|
|
行政
|
3
|
3
|
1
|
2
|
|
||
党委
|
1
|
1
|
1
|
|
|
||
内设
机
构
|
小 计
|
14
|
8
|
5
|
3
|
3
|
|
办公室
|
2
|
2
|
1
|
1
|
3
|
||
法制监督科
|
4
|
2
|
1
|
1
|
|
||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
|
3
|
1
|
1
|
|
|
||
总量管理科
|
2
|
1
|
1
|
|
|
||
组织人事科
|
3
|
2
|
1
|
1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小 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
|
1、 领导职数兼职等在备注中说明(领导兼职的只计1名职数)。
2、 “其他”指本部门职能科室以外的机构或其他领导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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