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办〔2010〕44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彩票平台推荐 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彩票平台推荐 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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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彩票平台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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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彩票平台推荐
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发〔2009〕9号),设立彩票平台推荐
司法局(以下简称区司法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管理、监督、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
(三)将原承担的管理、监督、指导全区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的职责调整为协助广州市司法局管理公证处的非行政审批业务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协调和检查、考核全区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和指导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三)指导、协调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具体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管理、监督、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四)管理、监督、指导全区基层司法所建设及其司法行政工作。
(五)管理、协调全区“12348”法律服务工作。
(六)监督管理本区法律援助工作。
(七)监督、指导辖区内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日常执业活动。
(八)管理、监督辖区内设立的法律服务所、社会法律服务咨询机构等中介法律服务机构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九)管理、监督、指导本区公职律师的工作。
(十)协助广州市司法局管理公证处的非行政审批业务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以及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
(十三)参与依法治区和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司法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拟订本局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局重大政务活动和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实施,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科室间的工作关系;负责综合性文件、工作总结、行政公文的起草、审核;负责司法行政业务综合统计、报表、信息与调研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外事工作和机关机要、文秘、信访、接待、档案管理、保密、安全保卫、政务公开、财务、房产、物资装备、后勤保障、办公自动化等工作。
(二)法制宣传科。
负责指导、协调和检查、考核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拟订全区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区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其他各类人员的普及法律常识工作;负责指导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承担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区属各单位开展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参与依法治区、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等工作。
(三)律师公证管理科。
拟订全区律师长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日常执业活动;负责律师事务所(分所)、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设立和律师事务所资格和执业申报初审工作;受理对律师的举报和投诉,调查律师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责令整改;负责对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住所、章程、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或解散的初审工作;负责律师申报实习、执业证、年度注册的初审工作;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服务机构;负责组织律师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学习工作;监督管理本区法律援助工作;协助广州市司法局管理公证处的非行政审批业务工作,监督、指导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公证处在辖区内的业务活动;协助广州市司法局做好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监考等有关考务工作;协助本局基层调解工作科指导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业务活动;负责本系统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四)基层调解工作科(挂区人民内部矛盾调处办公室牌子)。
指导、管理全区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变更、注销的审核上报工作;参与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12348”法律服务案件分流、信息搜集分析和内外联动工作;指挥、协调“12348”法律信息网络;贯彻执行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的各项决策、规定,拟订全区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区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组织对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的考评考核和对调处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
(五)社区矫正工作科。
指导、监督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协调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解除矫正工作;组织处置社区服刑人员重大突发性事件;承担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和社会帮教工作;承担区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政工办公室(副处级)。
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党务、纪检、监察、审计、统战、侨务、宣传、表彰奖励和出国(境)人员政审及因私出境材料的审核申报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考核、教育培训、劳资、职称、离退休干部、工会、妇女、共青团、计生等工作;负责本系统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有关工作。
四、人员编制
区司法局机关政法专项编制1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政工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含政工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3名。
五、其他事项
(一)基层司法所为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区司法局和镇、街双重领导,以区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其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主要任务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区司法局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配置表
附件
区司法局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配置表
类别
名称
|
政法专项编制
|
领导职数
|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
|
|||
计
|
正职
|
副职
|
||||
合 计
|
19
|
—
|
—
|
—
|
3
|
|
部门
领导
|
小 计
|
4
|
4
|
1
|
3
|
|
行 政
|
4
|
4
|
1
|
3
|
|
|
|
|
|
|
|
|
|
内设
机
构
|
小 计
|
15
|
8
|
6
|
2
|
3
|
办公室
|
2
|
2
|
1
|
1
|
3
|
|
法制宣传科
|
3
|
1
|
1
|
|
|
|
律师公证管理科
|
2
|
1
|
1
|
|
|
|
基层调解工作科(挂区人民内部矛盾调处办公室牌子)
|
2
|
1
|
1
|
|
|
|
社区矫正工作科
|
2
|
1
|
1
|
|
|
|
政工办公室(副处级)
|
4
|
2
|
1
|
1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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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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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领导职数兼职等在备注中说明(领导兼职的只计1名职数)。
2、 “其他”指本部门职能科室以外的机构或其他领导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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