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 草河湿地公园是水利工程与湿地生态相结合的民生工程,于2009年在草河村集约土地,2012年动工兴建。该公园北连市桥河南岸绿道,东湾南沙港快速路,南临沙龙头涌,西接草河村居民区。规划总面积900亩,现建约700亩。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投入了巨大的人力财力,使湿地公园建设初具规模。草河村委也曾为了该园建设中所存在的安全隐患作出相关排查和整改工作。根据湿地公园原来的设计图纸,一是要求铺设的花岗岩石人行道没有铺设,只是进行的道路硬底化,路灯也没有安装;二是本来设计中的游船码头也没有施工;三是连通市桥河水系工程也未完善。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要竣工的话,那湿地公园就是一个“烂尾”工程。村民当初相信政府会把草河村引向正确的发展道路才把土地出租给政府建设湿地公园,并寄望湿地公园能提高草河村的知名度,为草河村带来经济效益和就业机会。这破坏了村民通过旅游业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美好愿望,严重影响了村民对政府的信心,也与建设的初衷是不相符的。 因此,建议政府尽快按照原图纸施工,把湿地公园建成一个集自然、生态、野趣为一体的旅游胜地,实现建设初衷,并安排好接管部门,使该园管理规范化,使村民在收获优美的生活环境的同时广开门路,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 |
问题答复: | 高志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草河村湿地公园收尾工作与接管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我街于2017年1月接收了草河湿地生态保育园的管理权。接管后,我街成立了园区管理处,认真落实管养措施,修复破损护栏1200多米,翻新园区水电设备,种植绿化树木,清理园区内乱拉挂、违章广告招牌等,并聘请专业公司开展园区的安保和绿化管养工作。根据《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34号文的要求,工程尽量减少动土量,不得进行永久性建筑物与硬底化建设等,区水务局编制了工程收尾方案,取消未完成的水利工程、园林建筑、机电工程,对已填土部分进行复绿。该园区的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而且正在进行为期一年的闭园管理,所以暂不适宜建设游船码头、铺设花岗岩石人行道和增设路灯。 根据《对区水务局关于草河湿地公园排涝区整治工程收尾方案请示的批复》(番府办函〔2014〕679号)文件精神,原设计采用水闸与船闸联通外围河涌,便于控制湿地水位与换水,同时可以让船只过船闸到外围河涌。综合各方因素和实际情况,已将设计修改为对工程北侧市桥河的已建涵窦以及东北侧沙陇头涌沙陇尾泵站附近的已建涵窦进行维修加固,并且开挖两段明渠连通湿地主河道与这两个涵窦,同时在三处施工临时道路跨主河道位置埋设排水管,以确保主河道整体与外围联通。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草河湿地公园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