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炽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确保中小学校公用经费及时下拨到位以保障学校办学正常运作”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深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持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2012年我区公共财政教育支出19.81亿元,占全区公共财政支出82.59亿元的23.98 %;2013年我区公共财政教育支出20.92亿元,占全区公共财政支出83.66亿元的25 %;2014年我区公共财政教育支出22.12亿元,占全区公共财政支出88.42亿元的25.02 %,公共财政教育投入占比逐年提高。 免费义务教育资金由中央、省和市、区财政按比例分担,每年,需要在省、市相关资金到位后,区教育局按教育统计学年年初报表学生人数,根据教育发展的特点,按学期计拨。一般情况下,春季学期经费在区人大会议后办理请款手续,秋季学期经费在教育统计学年初报表初报人数确定后办理请款手续。2015年春季学期免费义务教育经费总共11,546.12万元,其中省承担2,309.22万元、市承担3,694.76万元、区承担5,542.14万元。由于上级经费比较迟到位,今年5月区财政先拨付50%义务教育经费。6月市级相关经费到位后,已拨付余下经费。 我区2014年收取捐资助学费20,581万元,其中返还学校作为公用开支9,416.95万元。根据学期进度,已将应返还的一半即4,121.77万元的项目指标划到各镇街。镇街财政为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对资金实行监管,先由学校按照所需开支范围向所属镇街申请相关经费,待审批后拨付资金。学校按照规定使用经费,涉及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的开支,属于政府采购的,应当进行政府采购,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下一阶段,为加快拨款进度,区财政将根据区教育局统计的学生人数,对春季学期的免费义务教育经费,按相关标准先预拨区应负担的80%资金,以便学校开学后顺利开展教学活动。秋季学期的免费义务教育经费,将根据区教育局统计学年初报人数及时拨付到位。对于2014年收取捐资助学返还学校的经费,按学期进度拨付余下经费。以后年度收取的捐资助学费将根据区教育局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安排项目资金。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中小学校公用经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