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农村干部待遇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村干部身份地位的问题 一般来说,“村干部”是指农村基层各级组织的成员,包括党组织成员、村委会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民政部门作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指导部门,负责监督选举过程的合法性,对依法选举产生的村委会成员核发“当选证”,属于对当选资格的认定,不存在“政府任命”问题。 二、关于建立健全村干部报酬合理增长机制的问题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彩票平台推荐
村级班子成员报酬的指导意见》(番办发〔2014〕8号)精神,村干部的报酬由基本工资、考核工资和任期综合补贴三部分构成。2014年底,全区村干部年报酬平均约为9万元。任期综合补贴,包括基本社会保障津贴、节日慰问、离任补贴等。按村级班子成员在编在职人数(交叉任职的按一职计),每人每年补贴10000元。任期综合补贴由区财政解决。根据《彩票平台推荐
离任村干部养老生活补贴试行办法》(番办发〔2009〕9号)精神,对连续任正职12年(含12年)以上,或连续任干部15年(含15年)以上,或累计任干部18年(含18年)以上,正常离任的村干部,按照其所任职务、干龄分档次,每人每月发放400至500元养老生活补贴。从2015年1月起,每档次提高100元/月,调整为500至600元。综上所述,村干部已享受上述各项保障,且在职或离任村干部作为普通的股东,也可享受村集体经济的股红分配,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村干部的关心。 三、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全村干部医疗养老保障的问题 由于社会保险政策(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由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区级没有政策制定权限。村干部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和经济条件选择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类型,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一)关于农村干部的养老保险问题。 《社会保险法》将由国家负责建立和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划分为三个类型,分别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目前,广州市地区已经将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加上广州市特有的“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同样具备三个类型的养老保险制度。我区自2006年启动农转居、2008年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来,凡是因为年龄偏大或缴费限制等原因不能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广大城乡居民(包括村两委干部),都可以参加农转居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关于为农村干部建立与企业基本相同的养老保险制度的问题。 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强调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即无论哪个类型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都与履行缴费义务挂钩,而履行缴费义务则包括时间投入和缴费投入两方面。时间投入可以保证参保人在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前能积累够规定的缴费年限继而获得更高的待遇;缴费投入可以决定养老保险方式的选择和提高待遇水平。通过不用时间投入和最低缴费投入而获得最高待遇是认知上的误区,是对广大按月缴费参保人群的不公平。目前,本地区的农转居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虽然待遇水平偏低,但时间投入限制较宽松,缴费投入也较低,让广大参保人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和经济能力,灵活选择养老保障方式。 (三)关于医疗保障问题。 我区农村干部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以个人身份单独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后可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 选择一: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根据《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第二条 规定:“本办法适用于下列人员(以下简称城乡居民):…… (二)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未成年人(未满 18周岁的非在校学生)、灵活就业人员、非从业人员以及老年居民。”,在职或离任村干部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农村户籍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到所属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缴费标准:2015城乡居民年度筹资标准为518元/年.人,其中:个人缴费152元,政府资助366元。根据《关于公布2016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通知》要求,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567元/年.人,其中:个人缴费167元,政府资助400元。 参保资料:1.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复印件应包括含户主名字的彩票平台推荐及参保人当页);2.任一居民医保代征银行的活期个人结算账户、账户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填写好的《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一份。 医疗待遇:2015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医疗费用最高报销限额为18.28万元,再加上大病医保12万元,年度最高报销限额可达30.28万元。包括普通门诊、住院、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及指定单病种等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选择二: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五条规定:“……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就业年龄范围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在职或离任村干部可携带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的地税部门办税办理职工医保参保手续。 缴费标准:职工医保缴费金额(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60% *10%) +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缴费金额(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26%)(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应同时参加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例如:2015职工医保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金额(合计387.31元)及个人账户待遇如下: 参保险种 | 缴费率 | 缴费 基数(元) | 缴费金额 (元) | 划入个人 账户比例 | 划入个人账户金额 (元/月) | 职工 医保 | 10% | 3712.2 | 371.22 | 2% (不满35周岁) | 74.24 | 3% (35-45周岁) | 111.37 | 3.8% (45周岁至退休前,含退休延缴人员) | 141.06 | 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 0.26% | 6187 | 16.09 | —— | —— |
医疗待遇:2015职工医保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约为44.5万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支付限额约为22.7万元,全年合计最高支付限额约为66.7万元。包括普通门诊、住院、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及指定单病种等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干部待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