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 | 关于调整监控装置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内容: 目前市内、区内高架桥、高速公路的车辆流量灯、监控违规测速等装置的灯光十分刺眼,严重影响驾驶员的视觉,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建议: 调整安装位置,改为在车辆后方测流量或者监控违规,目前东风路、环市路等均用背后监控。 |
问题答复: | 区公安分局对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78号的答复 萧文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78号“关于调整监控装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涉及交通部份的监控装置,其安装形式有固定及流动两种,按功能分工主要有测速及违反交通信号、车辆动态监控并采集。固定在各个路口或主要路段的交通监控,属于行政区域结合部卡口交通、治安监控的(如:海珠区、黄埔区、南沙区、顺德区、南海区与我区结合部)均由正面采集每辆进出机动车信息,这是社会管理所需要的,因采集而产生的灯光确会对驾驶员的视觉有一定影响,驾驶者可提前放下挡光板以减少影响;属于违反交通信号监控的,均采用背后拍摄取证。流动测速及违反交通信号监控的,则采用红外、雷达等不可见光波采集,对驾驶者不会构成影响。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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