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解决化龙镇复苏村七沙和湛沙6个生产队被征的土地复耕”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化龙镇复苏村七沙街和湛沙街共有6个生产队,人口有2200多人,在2003年至2004年期间,6个生产队3079亩的土地全部被彩票平台推荐 土地开发中心征收。土地被征收后村民没田耕、没工作、生活无依靠。村民就算是参加再就业培训,都很难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由于村民普遍的文化水平低,加上年龄偏大,就算顾主比机会,都好难适应。土地已经征收了10年,还未开发,村民没工作、没有收入,生活无保障。为此,建议区土地开发中心将征收了的土地给七沙和湛沙的村复耕,使村民生活有来源、生活有保障。 |
问题答复: | 区土地开发中心对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第104号的答复
李玮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化龙镇复苏村七沙和湛沙6个生产队被征土地复耕”的闭会期间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中心于2003年与化龙镇、复甦村签订用地补偿协议,拟使用化龙复甦村七沙、湛沙片约3090亩土地作现代产业园项目用地,并按协议支付了相关补偿款(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目前,上述地块中已完成用地结案820.533亩(其中342.6亩用于解决复甦村留用地,其它为已出让或正在办理出让的用地),正在办理用地报批手续850.951亩,剩余1418.516亩用地不符合现行城规和土规,但都是园区配套建设用地,我中心将根据规划部门和国土部门落实土地规模和完善城规的情况加紧推进用地报批工作。同时,为解决失地农民的生计问题,我中心亦抓紧办理复甦村已核定指标的342.564亩经济发展留用地的落地工作,该342.564亩留用地共分两期办理用地手续,其中首期226.332亩用地已于8月7日送件市国土房管局办理用地批准书,预计9月初便会获得批复;第二期116.232亩已办理用地选址和用地预审,目前化龙镇正协助复甦村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待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即可组织材料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办理用地批准书。因此,现代产业园内的土地不适宜再交给村民耕作。同时,我中心将协调化龙镇政府加强促进失地农民的就业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征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