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解决广州国际创新城经济发展留用地指标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广州国际创新城是广州市九大创新型产业发展区之一。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新造镇需在2014年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镇内曾边村、南约村等7条村面积约3400亩的征地工作。目前存在绿地及河涌不能核定经济发展留用地指标的问题,被征地的村对此极力反对,尽管新造镇做了大量细致耐心的宣传解释工作,但各村均未能接受。 综观新造镇及周边地区过往的征地工作,广州医学院、暨南大学等项目皆按实际征地的面积来核定经济发展留用地的指标,可见政策上存在差异。为顺利推进创新城征地工作,建议区政府协调按所征用农地面积(含绿地及河涌地块)全部核定经济发展留用地指标。 |
问题答复: | 何跃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广州国际创新城经济发展留用地指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落实留用地问题是关系到被征地农民合法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工程。我区将留用地兑现工作作为土地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留用地指标核定的条件 (一)主体项目需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根据《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府办〔2012〕7号,详见附件1)的要求,“新征收集体土地的,征收单位应当在征地预公告发布并取得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后,向市(县级市)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核发留用地指标核定书,明确留用地指标面积和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额”。因此,创新城不符合土规不能办理用地手续的部分不能核定留用地指标。 (二)集体用地征收为国有 且根据《印发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09〕41号,详见附件2)的规定,“留用地是指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作为征地安置另行安排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的建设用地”。因此对于办理用地手续的地块,若农村集体土地确权中,河涌、滩涂等被确认为国有土地的地块不能核定留用地指标。 二、广州医学院和暨南大学项目留用地指标核定情况 广州医学院和暨南大学在核定留用地指标时均按照办理用地报批时《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上确认的集体土地面积核定。不存在未报批部分或国有用地部分核定留用地指标的情况。 三、工作建议 (一)目前创新城已有共8个地块正在办理用地手续,但目前尚未申请核定留用地指标。我分局加强协调区土地开发中心尽快提供《征地预公告》和《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等材料申请核定留用地指标,并加快办理其用地手续。 (二)不可办理用地报批部分不能核定留用地指标部分建议按照创新城领导小组会议的决定事项的意见和要求执行。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土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