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完善民办教师待遇机制 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发展 |
问题内容: | 理 由: 随着番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的全方位发展,民办教育也逐步发展壮大。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开设的民办中小学有30多所,民办幼儿园200多所,民办幼儿园数量、民办幼师数量、民办园在读幼儿数量均占全区总数的近80%,在解决本地及流动人口子女读书、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当前我区民办幼儿教师待遇普遍较低、教师队伍不稳定等问题成为制约发展的重要因素。经对未评等级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抽样调查,民办幼儿园教师约为1750元,小学教师约为2000元,初中教师约为2200元。民办学校、幼儿园收费普遍较低,靠学费收入来提高教师待遇的空间较小,而且将长期处于低水平状态,与公办学校、幼儿园教师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但现实中,我区大部分民办幼儿教师并没有享受平等的法律地位,存在工作超负荷、经济待遇低、保障不健全、压力大等问题,加上绝大部分的民办教师在广州无户口、无档案、无房子,普遍缺乏安全感,难于安教、乐教,归属感和成就感都比较低,流动非常频繁,有民办幼儿园甚至出现过3学期换5位带班老师的现象,所谓“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情感留人”也就成了句空话。许多民办园成了年轻教师的实验田和跳板,能力一提升马上跳槽走人,最终受害者只能是我们的幼儿、后代,他们的成长与未来令人担忧。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民办园的发展离不开教育政策的制定和落实,也离不开政府的督导与扶持,我区现阶段有责任、有必要、也有能力出台普惠民办教师的政策,帮扶民办园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
办 法: 一、对全区准办幼儿园中凡持有教师资格证和专业技术资格证的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进行同等相应的补贴,以体现公办、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公平竞争,稳定民办幼儿园合格教师队伍。 二、结合我区实情,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出台具有我区特色与优势的公民办幼儿教师同等补贴和长期从教津贴政策,并配有相应考核评价机制。学习借鉴《深圳市民办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制订出相应的条件和标准。如,在彩票平台推荐 民办园连续任教5年以上,其中在现幼儿园连续任教满一个学期以上、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在彩票平台推荐 民办园连续任教期间已参加过社会保险,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专任教师可以享受从教津贴。从教津贴标准为:在同一单位连续从教5年以上,从第6年开始发放从教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以后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每人每月至1000元止,不再增加。从教津贴每年按12个月计发,每学期发放一次,每次发放6个月。学期结束前离职的不予发放。这样,让我区各民办中小幼教师看到希望,感到温暖与幸福,从而更加安心、更加努力地去工作,也有利于增强番禺对优秀教师的吸引力,提高番禺整体民办幼儿教师队伍素质。 三、参照事业单位标准,落实民办幼儿教师的社会保障。在现行民办教师享有保障的基础上,以区财政补贴的方式,按照公办教师的标准足额为民办教师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由财政、单位、个人三方按照一定比例合理承担。 四、制定民办幼儿园及学校名师住房补贴方案,实施人才战略规划。安居才能乐业,可现实中的民办教师单靠工资收入很难买得起商品房,只能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为了让名、特教师安于番禺民办教育,就必须考虑他们的住房问题,需要政府制定奖励性的住房补贴实施方案。如:给予在我区民办学校、幼儿园工作且符合条件的名师、学科带头人、中、小、幼特级教师住房补贴,给予在我区工作达一定年限且办学成果显著的民办学校校长、园长住房补贴奖励等。适当的表彰与奖励,是实施民办学校人才战略规划的重要因素,不仅能优化我区的民办教师队伍,也能促进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健康、持续发展。□ |
问题答复: | 区教育局对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66号提案的答复 邝瑞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民办教师待遇机制 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自我区实施首个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市对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要求, 从我区实际出发,加大了政府监督,增加了专项经费的投入,为幼儿教师学历提升和个体发展提供服务,加强了公办园与民办园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不断探索具有番禺特色的民办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之路,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也得到了上级和社会的肯定,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面貌焕然一新。我区在提升民办教师待遇、稳定民办教师队伍方面采取了以下有效措施: 一是加大教师培训力度,以奖励方式鼓励民办教师提高学历。自2003年起,实行全区幼儿园园长和幼儿教师全员免费培训,并以财政资助的方式,每年组织选拔300名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参加学历进修(免收学费)。凡区内现职幼儿教师获得国家认可的大专以上教育专业毕业证书,即可连续三年获得每年2000元的财政定额奖励;另外,在职幼教工作者通过培训进修取得相应上岗资格的,也可凭资格证相关证明文件领取由区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提供的一次性500元的奖励补助。为落实以上奖励措施,区每年都需支出约300万元的专项经费。 二是实施“优教优奖”鼓励措施,每年组织民办幼儿园分级量化质量考核,对当年考核达到优秀档次的幼儿园在园教职工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奖励,既奖励教师也稳定教师队伍,每年区专项资金都支出约150万元。 三是出台《彩票平台推荐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实施方案》,对普惠性民办园给予生均经费补助,规定民办幼儿园教师的最低工资标准,以提高民办教师待遇及稳定队伍。具体措施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必须为教职工全员购买社保,并且教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能低于以下标准:省一级幼儿园不低于广州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市一级幼儿园不低于广州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2.5倍;区一级幼儿园不低于广州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规范化幼儿园、未评级幼儿园不低于广州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8倍。为保证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能落实教职工福利待遇,区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财政生均经费补助,标准为省一级幼儿园1440元/生/年;市一级幼儿园1000元/生/年;区一级幼儿园960元/生/年;规范化幼儿园720元/生/年;未评级幼儿园600元/生/年,为此,区政府每年在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中将支出1600多万元。区教育局还通过民办幼儿园年检、考核、质量检测的加强对民办园的监管,以保证教师待遇的落实和队伍的稳定。 四是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区属公办园、镇街中心幼儿园与薄弱民办园结对,通过公办教师对民办园蹲点支教、组织教研活动、开展教学交流等形式来帮扶民办幼儿园,使其管理水平、保教质量、教学教研、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得到有效提高。 目前我区民办幼儿园教师在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方面与公办教师享受同样对待。对于您提出的“以区财政补贴的方式,按照公办教师的标准足额为民办教师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由财政、单位、个人三方按照一定比例合理承担”以及“制定民办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名师住房补贴方案”,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文件及现行的人事管理制度,民办幼儿园教师属于办园者聘用人员,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办园者须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的合法权益,为其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保证其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同时,民办幼儿园属于自收自支单位性质,人员经费应在保教费中列支。在办园者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同时,我们将进一步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幼儿园为教师履行购买社保等职责提供支持,并制定区内民办幼儿园教师最低工资标准。 我们也将在下一个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致力于改善民办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民办幼儿教师工资收入水平,更好吸纳优秀人才从事学前教育工作。一是参照广州市民办幼儿教师工资待遇相关政策和标准,结合我区经济发展水平、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公办幼儿教师工资待遇标准等因素,研究学前教育保教人员工资增长的政策措施。二是建立民办幼儿园收费核算制度及成本监审制度,将幼儿园收费与幼儿教师收入水平挂钩,实行最低工资标准,逐步提高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缩小民办园教师与公办园教师工资差距。三是把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水平作为年检、保教质量考核、好园所评选、申报等级等的重要内容,确保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福利水平逐年提高。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