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尽快解决新光快速路多征土地补偿问题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为推进新光快速路的建设,有关部门征用了南村镇里仁洞村的土地,但具体征用土地面积多了约6.3亩(具体以测量队伍核查为准),对于多占用的土地,区国土局承诺按照集体工业建设用地评估价给予补偿。 希望有关部门给予积极跟进,尽快解决有关问题。 |
问题答复: |
梁有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尽快解决新光快速路多征土地补偿问题的建议”的建议及反馈意见收悉。经深入分析、研究,并协同南村镇政府、广州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再次与里仁洞村协商,现将办理结果重新答复如下: 因新光快速路项目的扩建,需征收里仁洞村约6.3亩土地(具体以测量为准),但至今仍未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经核查,其中3.8亩土地属村集体建设用地(有土地证),其余土地属集体农用地。里仁洞村坚持要求按集体建设用地性质对该6.3亩用地进行评估后给予补偿,不符合征地补偿的有关规定。经再次协商,广州市新光 快速路有限公司和里仁洞村同意对其中3.8亩集体建设用地按相应用地性质评估后作补偿,余下土地的补偿标准由区土地开发中心请示区政府审定。我分局建议参照番禺大道、金山湖文化公园项目做法,即参照留用地货币化补偿的标准(即466,667元/亩)进行补偿待区政府研究并同意后,根据区政府批复文件,由彩票平台推荐
“三年一中变”征地拆迁办公室以个案形式制订补偿方案报广州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再由其报市道扩办审核,最终以市道扩办审核的补偿方案为准。我分局将继续对上述问题进行督促和协调,以期尽快解决该项目的征地遗留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征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