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尽快解决新光快速路征地补偿留用地问题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为推进新光快速路的建设,相关部门征用了南村镇里仁洞村的土地,按照补偿合同,相关部门应补偿里仁洞村经济发展留用地0.5091公顷(折合7.64亩),该发展留用地已列入彩票平台推荐
2007年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目前市国土房管局仍在审理中,希望有关部门全力跟进该项目相关工作。 |
问题答复: |
梁有联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99号“关于尽快解决新光快速路征地补偿留用地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光快速路南村镇里仁洞村经济发展留用地,用地面积0.5091公顷(折合7.64亩),已列入我区2007年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2009年经省政府批准,区国土房管分局已完善用地批后实施手续。2010年3月,区国土房管分局已将该案送市国土房管局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经区国土房管分局派专人专职负责,全力协助跟进该项目相关工作后,2012年4月市国土房管局已核发该项目《建设用地批准书》。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