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解决化龙镇历史预留用地”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近年来,省、市、区重点项目在我镇征地较多,总征地面积12338亩,其中部分项目的留用地已作折现处理外,剩下需解决留用地的征地总面积6106亩,对应的留用地面积915亩(附明细表)。由于多年来留用地均未兑现给所在村,对此村民意见很大,不愿配合政府再次征地,导致新项目的征地工作在我镇难以推进,村民不断上访,形成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为此,建议彩票平台推荐
政府为了化龙镇农村的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尽快落实化龙镇10条村的预留用地指标915亩,确保农村和谐稳定。 |
问题答复: |
何培添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73号“关于‘解决化龙镇历史预留用地’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留用地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妥善解决留用地问题有利于保障被征地农民日后的生产生活,也有利于维持农村社会稳定。针对化龙镇留用地问题,我区高度重视,并多次组织到该镇调研,了解情况,协调解决问题。 一、留用地指标核定情况 目前,经市国土房管局核定化龙镇历史留用地指标共24487平方米,涉及明经村、草堂村和眉山村;新征地项目已核定留用地指标共302736平方米,涉及东二环、平南高速公路、新化快速路、京珠高速公司、地铁四号线、现代产业园政府储备(汽车研发、广汽A地块)、化龙污水处理厂项目。 二、留用地用地报批推进情况 历史留用地兑现情况:明经村已办理选址意见书;草堂村已报送规划部门办理选址意见书,现规划部门正调整“控规”;眉山村目前正在办理有关指标调剂手续。 新征留用地推进情况:东二环项目涉及征收化龙镇沙亭村、柏堂村、东南村、水门村、复甦村、草堂村、潭山村用地,留用地拟集中安置兑现,现正办理规划许可证;平南高速公路项目因项目未落实,留用地指标暂缓使用;新化快速路项目涉及征收化龙镇莘汀村、东南村、塘头村、水门村、潭山村、西山村用地,留用地拟集中安置兑现,目前正办理选址意见书;京珠高速公司项目涉及征收化龙镇潭山村、山门村、西山村用地,各村提出货币补偿方式兑现留用地指标。目前,区土地开发中心正与京珠高速公司相调支付货币补偿款问题;地铁四号线项目涉及征收化龙镇眉山村用地,已核定留用地指标;现代产业园政府储备(汽车研发、广汽A地块)、化龙污水处理厂项目留用地拟在生物医药园1、2号地块解决。 三、建议 为加快落实化龙镇留用地兑现工作,建议化龙镇加强与上述村联系,在用地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条件下,按照《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穗府〔2009〕39号)的有关要求,尽快组织留用地报批材料,向区国土房管分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的报批手续,我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将大力支持和协助尽早完善留用地用地手续。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留用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