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尽快解决拆迁户房屋产权证问题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在低涌村建设的各项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拆迁户已拆迁多年,其中京珠高速公路工程9年、LNG天然气管道工程6年、广州市地铁四号线工程6年、500KV广南输变电工程5年,各项工程的拆迁户均已在安置区内建房入住,但至今仍未领取“房屋产权证”,致使拆迁户意见纷纷,该村曾多次向有关部门提出交涉,但未能解决。低涌村及拆迁户一直以国家建设为重,积极配合工程的建设施工,拆迁户住窝棚度春节亦毫无怨言。希望区政府能够重视,尽快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让拆迁户尽快拿到房产证。 |
问题答复: |
冯金福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54号“关于尽快解决拆迁户房屋产权证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核定复建房户数情况 2005年6月区国土房管分局已核定地铁四号线涉及低涌村拆迁复建房17户;2006年4月区“三年一中变”征地拆迁办公室已核定500千伏广南输变电工程涉及低涌村拆迁复建房46户;2007年12月区国土房管分局已核定京珠高速公路项目涉及低涌村拆迁复建房24户;LNG天然气管道工程不涉及核定低涌村拆迁复建房户数。 二、拆迁安置地组织材料情况 经向石碁镇建设办了解,京珠高速项目涉及低涌村拆迁安置地已依法取得用地规划选址;500千伏广南输变电站工程涉及低涌村拆迁安置地已依法取得用地规划选址、预审;地铁四号线涉及低涌村拆迁安置地已依法取得用地规划选址、预审、立项、规划许可等相关用地报批材料。 三、加快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目前,项目单位尚未向区国土房管分局申请办理用地报批手续。为加快推进拆迁安置地用地报批工作,建议低涌村加强与石碁镇建设办联系,在用地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条件下,按照《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穗府〔2009〕39号)的有关要求,尽快组织拆迁安置地用地报批材料,向区国土房管分局申请办理新增建设用地的报批手续。 四、加快办理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 办理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需先行完善拆迁安置地的用地手续,再由项目单位完善规划报建、工程验收等手续后办理安置房确权登记。根据《广州市农村房地产权登记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申请人申请农村房地产登记应当提供下列文件:1.申请书;2.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3.用地、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等权属来源证明;4.房地产测绘图;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一直高度重视办理拆迁安置地用地报批工作,我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将大力支持和协助拆迁安置地尽早完善用地手续。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办理新增建设用地(农转用)报批材料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