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尽快解决经济发展留地问题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2002年京珠高速公路的建设在低涌村征用集体土地227.801亩;2005年地铁四号线在我村征用集体土地162.748亩,当时上级政府承诺给我村15%经济发展留用地,时至今日,京珠高速公路已经于2005年建成通车,而地铁四号线也于2006年建成投入运营,但上级政府承诺的经济发展留用地迟迟未兑现,极大地制约了我村的经济发展,导致我村集体经济每年收入近200万元,村民意见极大,希能迅速解决。 |
问题答复: |
冯金福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53号“关于尽快解决经济发展留用地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留用地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妥善解决留用地问题有利于保障被征地农民日后的生产生活,也有利于维持农村社会稳定。 京珠高速公路项目涉及征收石基镇低涌村、海傍村用地,2007年市国土房管局核定低涌村、海傍村留用地指标为18568平方米及20722平方米;2011年核定地铁四号线项目涉及低涌村、海傍村的留用地指标为11925平方米及10846平方米。 目前,京珠高速公路项目低涌村留用地已办理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现正在办理规划许可;海傍村留用地选址因“控规”不符,现正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调整“控规”手续。地铁四号线项目低涌 村、海傍村的留用地还没有向规划部门办理选址意见书。 建议石基镇低涌村、海傍村加强与石基镇建设办协调沟通,尽快明确地铁四号线项目留用地兑现方式,留用地选址确定后,请抓紧准备用地报批材料,向区国土房管分局申请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区国土房管分局将与相关部门进一步沟通协调,并派专人跟进留用工作,以解决国家、省、市、区重点项目征地涉及村经济发展预留用地的问题。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留用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