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兑现大龙街长沙路污水网管建设占地补偿款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案由 2010年广州亚运会开幕在即,为了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提高雨污分流能力,实现城市和农村污水应收尽收的目标,我区决定增加大龙街长沙路段的污水支管网建设。建设初期,由于群众不理解,工程进展陷入僵局。当时,鉴于长沙路的土地权属仍为沙涌村集体所有,又为了确保能在亚运前夕完成工程,区基建办向沙涌村承诺,参照亚运大道的征地标准,按 目前,上述污水管网工程已经完工,但区基建办却迟迟没有兑现承诺。而且,占用村集体土地建成污水处理管网后,反倒要在群众的日常用水费中增收排污费。村民对此怨声载道,投诉不断;村干部也难以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建议: 一、兑现承诺,就占地建设污水管网的有关问题,给予沙涌村一定的占地补偿。 二、鉴于沙涌村协助上级部门落实重点工程,建议取消群众自来水费中的排污费。 三、区基建办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最好是召集沙涌村的“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召开会议,进行说明。
|
问题答复: | 江伟洪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区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02号《关于兑现大龙街长沙路污水管网建设占地补偿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0年,我办负责石碁截污管网工程建设,其中涉及大龙街沙涌村长沙路段的管网工程建设。该项目我办委托大龙街开展相关补偿工作,据大龙街核查后反映:长沙路于1993年由石碁镇出资建设,目的是带动道路两旁的经济发展,特别是沙涌村的经济发展。当时沙涌村愿意无偿提供土地,政府负责出资建设。石碁截污管网工程只在已建成的长沙路道路范围内进行管网铺设,并没有新占用地,按照我区的习惯做法,在现状的市政道路下埋设管道,因没有新占用地,原则上不进行征地或占地补偿。为加快重点工程的开展,区基建办曾与大龙街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使工程得以顺利完工。下一步,区基建办将汇同大龙街继续做好沙涌村村民的解释工作。 关于减免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建议,根据《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和区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区污水处理费标准的复函》的规定,沙涌村符合污水处理费减免条件的低收入困难家庭用户,可向区水务局申请减免。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基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