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解决好转制企业的房产权属问题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内容:沙湾镇同心机器厂已于1999年转制。在2000年开始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一共需办理3个车间和1座办公楼共4个房产证。到2002年只办出了2个车间的房产证,还有1个车间和1座办公楼两个证未办出,其中办公楼的房产证要将三楼和五楼分割开,原因是三楼和五楼当时镇工业公司已房改转给私人。这两个房产证拖到现在仍未办出来。恳请有关部门能够尽快解决好转制企业的房产权属问题。 |
问题答复: | 赖柏添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64号《关于解决好转制企业的房产权属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彩票平台推荐 沙湾同心机器厂(以下简称沙湾同心机器厂)已办理位于沙湾镇大巷涌路122号三宗房产的产权登记,证号分别为:0970448、0970447和0887502。其中证号为0887502号的房产登记包含厂房、办公楼和职工宿舍,因涉及职工房改房,需办理房产分割登记。根据《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办理房地产分割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广州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2.身份证明文件;3.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4.房屋分割协议;5.规划部门审批意见;6.公安部门出具的地址证明;7.房屋面积和测绘成果报告;8.符合消防要求的证明;9.其他相关文件。据了解,该房产分割未取得规划部门意见,因此一直未能办理 分割发证。建议沙湾同心机器厂取规划部门的房屋分割意见后,齐备上述材料送沙湾房管所办理房产分割登记。 二、位于沙湾同心机器厂的西侧,仍有一厂房未办理房产登记,该厂房1995年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议沙湾同心机器厂取得房屋的规划验收合格证或复函后,齐备相关资料送沙湾房管所办理。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房地产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