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落实大鹏燃气管征地款补偿措施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大鹏燃气管征地项目途经南村镇坑头村和樟边村等多个村,工程早已完成并投产使用,但征地款的补偿至今都未落实给各村。引起各村的群众非常不满,情绪异常偏激。希望政府尽快协助解决,以勉加深矛盾,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 |
问题答复: | 陈应棠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48号《关于落实大鹏天燃气管征地款补偿措施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广东液化天燃气(LNG)输气干线工程项目途经我区南村镇等七个镇街,在各镇街及沿线各村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使该项目能得以顺利推进。在解决该项目遗留问题上,区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议,并责成项目单位加快处理遗留问题。对您提出关于落实大鹏天燃气管征地补偿措施的建议,了解广东大鹏天燃气有限公司已于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征地拆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