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完善农村建设新区住宅发证手续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现在农村已建了很多的中心村,已形成了新区,但办理住宅证手续却不完善,农民要解决入户和结婚生子登记都需要提供证件,希望政府尽快理顺以便民。 |
问题答复: | 梁有联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50号《关于完善农村建设新区住宅发证手续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为完善全区农村新建住宅规划办证手续,区规划分局已编制了全区行政村的村庄规划,作为下一步办理用地手续的规划依据,同时编制了《彩票平台推荐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规定》作为农村个人建房办理手续的操作方法。目前该管理规定正等待上级有关部门审批,获批之后且在市政府委托权限下,农村村民建房的报批工作便能理顺、推进。 二、为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申请和审批,当前区国土房管分局已根据《广州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规定》制定了《彩票平台推荐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申请审批程序》,作为指引各村和村民办理农村村民建设用地申请以及区国土房管分局工作人员审批发证的依据,其中包括申请应提供的材料、审核的范围、职责以及审 批的期限等完善的条文。 三、根据《广州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规定》(2001年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的规定,申请使用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本村常住农业户口;(二)住宅符合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级城市规划和村庄规划;(三)符合“一户一宅”和用地面积不超过规定标准的要求。符合上述条件的可按照《广州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规定》中规定的程序办理住宅建设用地手续。 四、对于您所反映的村民住宅问题,需先完善用地规划和用地批准手续,完善这些手续后,房屋已经建设的,需向区规划分局申请违法建设处理,房屋未建设的,待《彩票平台推荐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后,按正常途径进行报建。待用地手续和工程报建、验收手续完善后,再按照《广州市农村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及登记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和需提交的资料到区房地产交易登记所申请办理相关的产权登记。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国土房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九年八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