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核发房产所有权证件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官堂村于2003年12月以置换的方式办理位于南村镇官堂村南大路南侧与北侧的加油站建设用地两宗(番国土地转字[2003]第396号,用地面积 |
问题答复: | 林镜才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53号《关于核发房产所有权证件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南村镇官堂村经济合作社位于南大路南侧和北侧的两宗加油站用地,面积分别为4000平方米和3750平方米,于2003年分别经番国土地转字〔2003〕第396、397号文批准使用,批文内注明“土地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属彩票平台推荐 南村镇官堂村经济合作社,土地使用期限共五十年”。同年12月,我分局核发了《建设用地批准书》(番国土建用字〔2003〕第0611、0612号),但用地档案内并无缴纳征地管理费和土地出让金的相关记录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鉴于用地批复已明确土地为国有建设用地,需由官堂村申请完善土地出让手续,完缴用地税费,再凭《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办理土地证。加油站的房地产权证需按自建房的初始登记手续办理, 具体如下: 一、需提供土地使用证原件、建设用地批准书等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 二、到区规划分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及其附图; 三、到我分局测绘队申请测绘宗地图和分户图; 四、携带上述材料以及公安部门或村集体出具的门牌证明、村经济合作社的机构代码证和我分局档案室当天出具的房地产权情况证明等资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所申请现场勘查和办理登记。 五、登记后,需在房屋所在地现场将登记事项以公告的形式公示15日,无人异议或异议无效后由房管所对公示现场拍照,并将所拍照片和公示原文以及申请登记时的资料统一转交我分局进一步审核和核发房地产权证。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土地及房产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九年八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