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将洛溪桥底绿化带改造为停车场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从迎宾路进入洛溪新城,大部分车辆要经过洛浦路。该路段附近有新地广场(主要为饮食店)、彩虹市场与洛溪新城市场两个农贸市场和彩虹花园、吉祥花园、华荟明苑等住宅区,人流量、车流量较大,但尚未有一个停车场。现有停车位的设置已经不能满足使用,致使该路段消费或买农副产品的群众车辆只能停于路边,停车难问题比较突出。车辆不规范停放阻碍过往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给该路段的交通安全带来隐患,也加大了城市管理的难度,影响市容市貌。 建议:将洛浦路(洛溪桥底)绿化带改造为停车场,缓解洛溪新城车辆停放压力,切实解决群众停车难问题。 |
问题答复: | 陈伟锐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56号《关于将洛溪桥底绿化带改造为停车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发展,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在居民小区、商业中心、市场等市民集聚点的停车难问题尤其突出。尽量利用城区的闲置空间建设停车设施,确实是满足人们停车需求的好办法。去年,市政府为解决市民停车难问题,要求有关部门,在符合安全的条件下,研究利用环城高速高架桥底闲置空间建设大型公共停车场的工作。 就代表提出把洛溪桥底绿化带改建成停车场的建议,我局专门咨询了洛溪大桥管养单位广州市公路局南城分局,对方表示,洛溪大桥是广州市区与番禺城区的主要交通联接桥梁,列入我省重要交通要道的管理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我省相关公路条例,考虑对洛溪大桥的安全保护,不同意将洛溪桥底绿化带改造为停车场。 根据广州市公路局南城分局的意见,我局将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洛浦街洛浦路一带的停车难问题,通过其他有效的办法改善该区域的停车环境。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九年八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