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金山大道安装路灯”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金山大道开通10年来,为化龙、南村、新造、石楼等镇的交通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和带来无限的商机。在去年11月金山大道并连接珠江黄埔大桥,路通桥通财通,经济自然通,但是在这种环境下便带来了不少的交通隐患,由于该路一直没有路灯,致使贼人有机可成,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人民的生命财产受损,影响社会稳定。 解决方法:为了金山大道沿路村民的治安和交通安全,建议区有关职能部门,体察民情,以人为本,早日在金山大道安装路灯,把犯罪案件及交通事故减到最底,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
问题答复: | 许润强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1号建议《关于金山大道安装路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金山大道于1997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由于当时是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因此未安装路灯。随着经济的发展,金山大道过往车辆不断增多,为了保障车辆通行安全和减少治安隐患,确有必要安装路灯。 二、由于广明高速公路是占用金山大道建设,目前,广明高速公路主线用地尚未明确,如果现在金山大道上安装路灯,在修建广明高速公路时还须拆除。因此,为避免重复投资,造成浪费,待广明高速公路建设时,再在其辅道两边配套安装路灯。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市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