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尽快落实安装园丰住宅小区路灯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位于市桥东部的万丰路东段以北的园丰住宅小区16年来仍然未能安上路灯。园丰住宅小区由商品房(1992年由沙园房地产开发,占60%)、单位买地建房、部门委托建房等构成,辖区有住户800多户,原属于开放式居住区。1996年,市桥镇根据番禺市政府要求,开展“安全小区”创建活动,园丰住宅小区成为首批试点,由镇政府出资对该住宅小区实施封闭式建设,由社区居委会实施安全管理(国土房管局定义为“前置管理”),其管理仅围绕社区治安管理,不包含其他物业项目管理。由于园丰住宅小区开发早,区内没有配套路灯,居委会接管后又没有资金安装路灯,业主也不愿集资安装,对此,居委会曾多次与沙园房地产协商,但由于种种原因,小区安装路灯问题至今仍未解决(沙园房地产现已结业)。究其原因:一是当年小区建成相关职能部门在综合验收时是否有疏忽;二是当年负责路灯的部门和政策规定不清晰(是开发商负责还是路灯所负责)。 目前,该小区照明由居委会和个别单位宿舍在各自地段安装小打小闹的路灯,但由于光照不到位,造成居民出入不便,也为该小区的治安管理带来压力。因此,该小区居民强烈要求政府“出头”,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商讨解决园丰住宅小区最根本的路灯照明问题,并乘借当前政府光亮工程这一契机,尽快落实路灯安装,推进“六好”平安社区的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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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答复: | 张拱平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93号《关于尽快落实安装园丰住宅小区路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园丰住宅小区属市桥街沙园社区,该社区经区硬件建设联合评审小组评定为“2007年度彩票平台推荐
创建平安和谐示范社区”,同意划拨硬件建设资金共127.9万元,其中包括园丰住宅小区路灯安装费4万元。 就园丰住宅小区路灯安装问题,区市政局已与市桥街进行了沟通,市桥街表示园丰住宅小区的路灯由其出资委托区路灯所负责建设。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由区路灯所负责日常维护。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市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