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加快海傍村村容村貌整治工程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2010年广州亚运日益临近,各项亚运重点配套工程正在加快实施。海傍村位于亚运城周边,但由于海傍村属于典型的沙田区农村,居住分散(全村有3700人,大小企业23间),各项基础配套设施不足,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因此,希望区政府藉亚运城周边环境整治之机,对海傍村实行一定的政策倾斜,给予资金帮助其建设一个公园,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解决办法: 1、区政府可以从“双百共建文明村”、“社会主义新农村”或亚运城周边环境整治中配套资金,拨付给海傍村建设公园。 2、公园的具体立项、设计、施工、监管等,由石?镇政府负责实施。 |
问题答复: | 冯金福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00号《关于对加快海傍村村容村貌整治工程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开展新农村建设以来,我区各村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建设了一大批民生工程。今年石基镇申报的新农村建设项目,其中有海傍村的海傍中心公园,项目计划投资150万元,申请区补助30万元。区委农村办对该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公园建设确实可以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但公园建设能否实施,牵涉很多问题。如果手续齐全,程序合法,我办将给予立项。 但经与石基镇及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海傍村拟建公园的地块位于海傍幼儿园以东、海傍新村以西,用地性质为一般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禁止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要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因此,经我办与石基镇及海傍村多次沟通后,海傍村委也决定不实施该项目。我办建议该村实施其他新农村建设项目并予以支持,但因为各方面的原因,海傍村今年暂时没有其他项目可以实施。今后海傍村在做好新农村建设项目的规划、预算、设计等工作基础上,开展村容村貌整治、路灯建设、道路建设等民生工程,为村民谋福祉,我办将给予大力支持。 非常感谢您对海傍村村容村貌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彩票平台推荐
委农村办 二ΟO九年八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