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加大资金投入,改造番顺联围、高新沙围和庙贝段水利堤围工程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区政府历年来对水利建设非常重视,每年安排数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水利工程建设,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关注民生,以人为本,为民办实事。但位于番顺联围的庙贝堤段和高新围的外河水堤防洪、防潮、防台风能非常差,一是基本上都属未达标堤围,有的甚至非常单薄,如庙贝村的19队、20队、21队,新沙村的21队、1队、3队、20队,高沙村的16队,该段长约 建议:1、区政府加大资金投入,改造番顺联围、高新沙围和庙贝段水利堤围工程,确保这里近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对居住堤岸边的农户以村队为单位统一规划,按新农村建设的标准将其逐步搬迁。土地由村队无偿提供,三通一平由政府出资,拆迁房屋按补偿规定由财政全额解决。望区委、区政府尽快解决堤围存在的安全隐患,让长期居住在外江河堤的农民过上安全舒适的生活。 |
问题答复: | 冼伟华代表: 您提出的区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08号《关于加大资金投入,改造番顺联围、高新沙围和庙贝段水利堤围工程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区委区政府历来重视水利工程建设。自1994年特大洪以来,至2008年底,区镇财政累计投入水利建设资金37.79亿元,其中区财政累计投入水利建设资金29.62亿元,按先急后缓的原则,开展了全区以堤围为主体,水闸、泵站相配套的一批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建立了比较完整地水利防御体系,有效的抵御了“05.6”、“08.6”特大洪水的考验。 二、番顺联围全长 三、根据区府办公文办理情况通知([2007]846号),关于外江堤防水利项目的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全额负担,征地拆迁青苗补偿费用由属地镇负担。经济发展缓慢的镇、村的水利建设资金、征地拆迁青苗补偿费用由区、镇按9:1比例共同负担。根据区府办公文办理情况通知([2009]486号)的规定,关于要求解决大岗镇新沙、高沙、庙贝村防洪堤内的征地拆迁青苗补偿费用应由大岗镇负担。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