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增加幼儿教育的财政拨款,提高幼师待遇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提出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而目前由于幼师工资待遇偏低,大部分没有完善医保、社保等,致使我区幼师流动性大,难以留住好的幼师,不利于促进我区幼儿教育的健康发展。 建议:1、建议区增加幼儿教育财政拨款,提高幼师待遇,稳定幼师队伍。2、加大幼师培训力度,提高幼师综合素质。 |
问题答复: | 何顺意代表: 您提出的区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15号《关于增加幼儿教育的财政拨款,提高幼师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财政每年投入的幼儿教育经费均超过1000万元,用于全区的幼儿教育管理工作,包括区托幼办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以及全区托幼园所的修、改、扩建补助,幼儿教育科研、安全作检查、督导评估等专项经费,另外还有对5间公办园的差额补贴和公办教师的人员经费。但对于提高幼师待遇及福利的相关经费的拨款目前还较为欠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教师享受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地位和待遇。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在进修培训、评选先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稳定幼儿教师队伍。区委区政府一直十分重视我区学前教育的发展,近期区委谭应华书记专门召开了幼儿教育座谈会,研讨在下一阶段继续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制定鼓励的政策措施,提高幼师队伍的待遇水平,力求做到幼师收入标准不低于职工平均工资、参加社会保险,并计划制定幼师免费培训制度,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幼师培训。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