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制度实施以来,为缓解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起到一定的作用,受到了农民广泛的支持,覆盖面越来越广。但随着医疗费用的增加、患大病重病的农民的增加和农民对医疗保障水平和保健功能的需求的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低、保障范围窄的缺陷也日益显现,农民迫切要求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和保障范围。 一、增加老年人“特定病种”门诊报销项目。有关数据表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70%以上都是花在老年人身上,说明老年人对医疗的需求确定很大,其中相当部分是一些老年人常见疾病的治疗,如高血压、糖尿病等,而这些疾病如果平时注意服药控制,不一定非住院不可,由于农合只针对住院报销,致使部分老人平时没有及时或长期用药,拖成大病才住院,这样,增加了农民的支出,也增加了农合基金的支出;另方面,对需要长期服药控制慢性病的老年人来说,每年门诊的费用负担也是很重的。因此建议增加老年人“特定病种”的门诊报销,可考虑常见的老年人慢性病给予限额的按比例报销。为保证基金的运作,可适当增加老年人的筹资标准,所增加的部分,可由区镇财政、村、个人共同按比例负担。 二、增加“大病审批”政策。为了控制大额医疗费用,保证基金的正常运作,新农合原来对区内各定点医院实行了次均医疗费用定额指标的政策,造成了医院不愿意接收患大病的农合病人或病人未痊愈,要病人先出院,过一段时间再入院等不和谐的事件,造成了医院和病人都有意见的局面;今年,新农合又准备实行次均可报销医疗费用定额指标的政策,这样必将造成自费药所占的比例增加,或医院游说病人到医院的大药房另购自费药的现象。虽然今年增加了四种重大疾病的补助,但这些补助对这样的大病来说仅是杯水车薪,这些政策都不利于患大病的农民的救治,因此建议对一些医疗费用特别大的疾病,由医院提出申请,经区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审批,可不计入医院次均医疗费用的考核,这样一方面可减轻医院的压力,更重要的是使农民得到有效的救治,减轻农民的负担。 三、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制度。今年,我区开展实行“居民医保”制度,其筹资标准、报销范围、报销比例与新农合都不同,造成了一部分居民有意见,认为新农合收费低,负担轻;也有一部分农民有意见,都认为政府不公平,财政补助给居民的金额多,保障的水平高、范围广。另外,一些镇街实行了补充医疗制度,对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再由财政和村集体补助一定的金额,构成二次报销的基金,在区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对门诊或特定病种的门诊、住院进行一定限额的报销,从而提高保障水平,居民对此也有意见,认为居民也应该实行补充医疗制度,无认实行何种措施,势必很难平衡。因此建议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合作医疗制度。 |
问题答复: | 王淑芬代表: 您提出的区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17号《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加老年人“特定病种”门诊报销项目 合作医疗的原则是“以收定支、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因此,合作医疗每年都根据当年筹集资金的多少测算当年的报销水平。2008年全区筹集基金9397万元,支出基金8774万元,节余基金623万元,基金节余率为6.63%。全年补偿群众43232人次,次均补偿金额2030元,平均实际报销比例为32.57%,其中镇级医院为58.23%。达到了保障适度、略有节余的目的,资金使用符合原则。2009年全区筹集基金约1.14亿元。根据测算,2009年仍以保住院为主,参合农民住院的平均实际报销比例拟提高到39.4%。同时,今年增加7种特定重症手术补助,年报销最高限额提高到6万元。根据合作医疗的原则,为保障基金的安全,今年暂不能开设老年人“特定病种”门诊报销项目。根据《中共彩票平台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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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实施意见》(番发〔2009〕1号)精神,2010年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为290元/人/年,比今年增加31.8%。今年下半年开展调研及测算,拟于2010年启动普通门诊报销业务。 二、关于增加“大病审批”政策 去年一季度,我局就农合病人住院及诊疗的合理性对区18家定点医院进行了抽查,发现一些医院存在挂床住院、不严把住院指征住院以及滥检查、滥用药等不良现象。为了刹住这股风气,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价格管理、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通知》(卫规财发〔2008〕6号)精神,区卫生局加大对医院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制定指标,实行次均医疗费用定额制度,并控制药品费用占总医疗费用的比例、自费药品费用占药品总费用的比例。去年基金节余率为6.63%,达到了预期目标。今年,征询定点医院意见后,决定实行次均补偿费用定额制度。不论是次均医疗费用定额,还是次均补偿费用定额,都是各医院全部农合住院病人的平均数,而不是针对某一个病人。今年,根据基金筹集情况,在提高参合农民住院的实际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增加了7种特定重症手术补助,该7种特定重症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列入次均补偿费用定额考核范围。下一步,视基金使用情况,将逐步增加特定重症手术补助及其他重症补助种类。 三、关于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制度 破除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制度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方向。根据《中共彩票平台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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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实施意见》(番发〔2009〕1号)第26条,缩小合作医疗与居民医保的差距。我区将不断加大区、镇(街)两级财政对合作医疗的投入力度,将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逐步提高到居民医保现在(2009年)的筹资标准(人均430元/年),即2009年到2012年4年间的筹资标准逐步提高到220、290、360、430元/年/人,2010年开设门诊报销,保障范围及补偿水平相应提高,逐步向居民医保靠拢。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