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理顺原灵山镇九比等9个村供水管理体制的议案 |
问题内容: | 2006年1月,我区镇街行政区划调整,原灵山镇有10个村并入榄核镇。然而,时间已过去3年多,从原灵山镇并入榄核镇的九比等9个村近2万多群众及创信等多家企业的用水,仍然由灵山自来水公司供给,带来了管理上的多种问题。管理上难以到位。九比等10个村行政区划上属于榄核镇政府管理,供水属于灵山自来水公司。灵山自来水公司独立于榄核镇,协调、沟通存在一定障碍。群众、企业反映意见和建议落实不够到位。灵山自来水公司只负责收费,日常维护、管网维修等绝大部分由各村自理。如现水管老化比较严重,榄核镇自来水公司实施“水改”无从入手。用户还要分摊抄表、损耗等费用,加大了水费价格,企业、群众意见较大。 鉴于以上原因,我们提议把原灵山镇九比等9个村的供水管理一并纳入榄核镇自来水公司完善管理,切实维护和满足企业、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需要。 |
问题答复: | 林卓文 等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号建议《关于理顺原灵山镇九比等9个村供水管理体制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同意将原灵山镇九比等9个村的供水管理权划归榄核镇,榄核与大岗两镇要就灵山自来水公司对九比等9个村的前期投入经费补偿问题进行友好协商。 二、原灵山镇九比等9个村的供水管理权划归榄核镇管理后,灵山自来水公司的供水规模变小,人员出现富余。为此,两镇应协商好灵山自来水公司富余人员的分流问题。 三、原灵山镇九比等9个村的供水管理权划归榄核镇管理后,继续由区自来水公司负责主供水,榄核镇自来水公司负责转供水。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市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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