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金山大道安装路灯的议案 |
问题内容: | 金山大道路段在晚上除了正在行驶的车有车灯外,沿路都是漆黑一片,盗抢现象时有发生,给行驶者和路人都造成非常不便,甚至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希望区有关部门能引起重视,在此路段安装路灯,以便民及减少交通事故和盗抢案件的发生。 |
问题答复: | 陈应棠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号建议《关于金山大道安装路灯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金山大道于1997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由于当时是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因此未安装路灯。随着经济的发展,金山大道过往车辆不断增多,为了保障车辆通行安全和减少治安隐患,确有必要安装路灯。 二、由于广明高速公路是占用金山大道建设,目前,广明高速公路主线用地尚未明确,如果现在金山大道上安装路灯,在修建广明高速公路时还须拆除。因此,为避免重复投资,造成浪费,待广明高速公路建设时,再在其辅道两边配套安装路灯。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市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OO九年八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