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潮洪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35号《关于“发挥出租屋保险保障功能,构建和谐稳定新番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发挥出租屋保险保障功能,构建和谐稳定新番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出租屋保险服务既是我区深化出租屋、流动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当前平安建设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更也是今后建立公共管理服务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探索。 2006年5月份,我区提出房屋租赁保险服务是具有前瞻性的,符合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出租屋流动人员服务和管理的政策要求。200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指出:要加快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鼓励农民工投保;保险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工作,大力发展保费低廉、保障适度,符合流动人口保障需求的保险产品。2008年广州市出租屋管理工作要点中提出:进一步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开展为守法尽责的出租屋主购买房屋保险服务试点工作。可见,我区的房屋租赁保险服务工作是以创新的工作模式走在全国前列,是社会管理的需要。 近年来,我区的出租屋流动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加强管理;二是加强服务和管理、延伸服务上门;三是以人为本、服务为重、力促管理工作向规范化、常态化。发展到今天,以服务为先,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服务的内容和实质一定要达到以人为本,而房屋租赁保险服务恰恰充分体现了这点。房屋租赁保险服务主要是针对出租屋主和承租人服务的一项工作,一是体现了党委、政府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员的服务,对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的关爱;二是为维护出租人和承租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渠道;三是减轻了出租人的租赁风险;四是有效地把社会商业行为转化为社会服务,构建了企业共同参与出租屋管理的氛围;五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新举措,特别在国际金融危机辐射影响下,更显其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对保障出租屋主和外来工的利益起到积极作用。 自开展房屋租赁保险服务以来,我办已多次与中国人保财险番禺支公司沟通协调,就如何推广房屋租赁保险服务,发挥其积极作用进行深入的研究探讨。尤其在收到该建议后,我办领导高度重视,于6月5日召开了彩票平台推荐
房屋租赁保险服务工作总结会议,以“保障租赁双方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主题,进一步总结和推广我区房屋租赁保险服务工作。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简锡波,区委政法委副书记何志权,区流管办主任黎梓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广州分公司、番禺支公司领导以及各镇(街)出租屋流动人员管理工作分管领导、流管中心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上,沙湾镇、东环街分别介绍了房屋租赁保险服务工作经验,人保番禺支公司总结了去年房屋租赁保险工作情况。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简锡波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我区房屋租赁保险服务取得的成效,并就今后房屋租赁保险服务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力促这项工作再上新水平;二是有效化解管理风险,促进社会稳定;三是克服困难阻力,继续深化推进。 2008年,我区的房屋租赁保险服务工作较2006年、2007年有质的飞跃,达到7188栋,但覆盖率仍然偏低。下阶段,我区将不断克服困难,锐意创新,继续深化推进房屋租赁保险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做到家传户晓。充分利用各镇(街)、各社区(村)的服务平台和网络,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在出租屋日常巡查中把宣传资料派发到每一位出租屋主和承租户,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幕、出租屋主会议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出租屋主和流动人员宣传房屋租赁保险对保障双方权益的意义。 二是提升服务,丰富内涵。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积极探索,继续丰富房屋租赁保险产品,进一步发展保费更低廉、保障度更广,更符合出租屋主和流动人员保障需求的保险产品,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令群众满意。 三是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在各级中树立正确思想:出租屋流动人员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是做好出租屋流动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维护和保障租赁双方利益,是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房屋租赁保险服务是保障出租屋主和流动人员双方利益的一项保障机制,一方面要继续推进出租屋整治工作,另一方面要继续深化推进房屋租赁市场各项保障机制完善。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出租屋流动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