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结红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35号《关于建议政府加大投入解决医疗欠费问题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救治是我区各医院的办院宗旨。多年来,各医院积极救治各种急、危、重病人,挽救了一大批患者的性命,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作出了贡献。但是长期以来各医院被部分病人不支付医药费用造成的医疗欠费所困扰,自2000年至2003年9月止,群众所欠医疗费约859.5万元(其中,岐山医院收治的精神病人的欠费为26596元),2004年至2007年的医疗欠费分别为406.3万元、449.6万元、756.3万元和574万元,2000年至2007年群众所欠医疗费用共达3045.7万元,日益增大的医疗欠费严重制约了医院的发展。2003年我局向区政府报送了《关于要求解决群众医疗欠费的请示》(番卫报〔2003〕36号),并根据区长常务会议精神及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按三类给付方式解决群众医疗欠费的方案: 1、区属医院的给付方式为区财政、医院各负担50%。 2、困难医院的给付方式为区财政、镇财政各负担50%。 3、地段医院的给付方式为区财政、镇(街)财政、医院各负担三分一。 区政府很重视这个问题,2004年区财政按上述方案安排361.6万元专项经费解决了2000至2003年的医疗欠费,2005年至2008年再安排532.5万元的医疗欠费专项补助(其中灵山4.09事件补助132.5万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医疗欠费给医院造成的困难。目前除区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经费外,只有南村、钟村、沙湾等少数镇给予补助,其他大部分的镇街均未将医疗欠费补助纳入预算安排,政府对医疗欠费的补助只占欠费总额的20%左右。因此,为切实解决医疗欠费问题,除各相关部门通过完善各项保障体系、打击恶意欠费等,以降低欠费数额外,我们将积极争取区政府按我局提出的三类给付方式解决群众医疗欠费的方案,明确解决的途径,将医疗欠费补助纳入区、镇(街)财政预算安排。 非常感谢您们对我区卫生事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