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娇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24号《关于对市桥富华东路(华怡居路段)段酒吧深夜噪声管治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彩票平台推荐
市桥富华东路华怡居东侧的番安名车城内有三家大型娱乐场所分别为:广州市彩虹饮食发展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新快线酒吧、彩票平台推荐
星期捌酒吧、广州市富都歌舞厅。 一、 广州市彩虹饮食发展有限公司 该公司在未办理有关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建成一个饮食娱乐服务业项目,我局已于2005年11月17日向该公司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业,但经复查发现其未服从我局的处罚决定。我局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该公司的停业决定,但在法院执行期间,调查发现,彩虹酒吧已变更为广州市玻士饮食有限公司,由于违法主体发生变化,我局只能作重新调查立案。 广州市玻士公司同样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我局于2008年7月28日向该公司发出听证告知书,拟责令该公司停业,并处罚款。该公司没有申请听证和提交书面申请报告,我局准备向该公司下达责令停业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 广州番禺新快线酒吧 广州番禺新快线酒吧位于市桥街富华东路338—340号内编号89—92号。该店在未完善有关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建成一个饮食娱乐服务业项目,我局多次到该店检查,但该店为逃避我局的处罚而频繁变更经营者,并拒绝提供经营者身份证资料。我局于2007年4月份完成对该店调查工作。由于该店未办理有关环保审批手续,我局已立案责令该店停止营业,并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番环罚〔2007〕95号)。由于该店拒绝服从上述处罚决定,我局已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于2008年7月4日对该店进行强制执行。 三、彩票平台推荐
星期捌酒吧 该店在经营过程中产生噪声。我局已于2006年3月14日,向该店下达限期治理任务,责令1个月内完成噪声治理任务。2007年5月31日,我队会同区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店的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店门口界外1米处、西界外1米处的夜间噪声值分别为:67.6dB、52.8dB,超出国家Ⅱ类排标准的夜间限制值(50dB),即当时该店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我局已申请区政府关停该店。由于该店曾在该期间停业装修,区政府认为需重新进行噪声监测再作定断,区环境监测站又于2007年11月29日进行监测,但该店当时已实现噪声达标排放,故区政府不能关闭该店。 由于近段时间,信访人再次反映该店噪声扰民,经重新监测,区环境监测站于2008年6月30日出具的监测报告(报告表声字2008第06048号)显示,该店对应南、西界外1米处的夜间噪声值分别为73.5dB、59.4dB,属噪声超标排放,同时该店已向工商部门办理投资人变更登记。我局于2008年7月28日向该店下达责令1个月内对营业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进行治理的限期治理决定书。 四、广州市富都歌舞厅 该店建成一个娱乐服务业项目,从事卡拉OK经营,经营过程中产生噪声等污染物,已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由于2007年信访人主要反映其排气扇噪声问题,经执法人员已要求其加强管理,避免噪声扰民,由于经该店整改后,当时信访人对整改效果表示满意,所以未对该店作出处理。 2008年6月26日再次收到关于包括该店在内的四家酒吧的噪声扰民投诉,经重新监测,区环境监测站于2008年7月1日出具的噪声监测报告(报告表声字2008第06049号)显示,该店对应北界外1米处的夜间噪声值为59.6 dB,属噪声超标排放。我局于2008年7月28日向该店下达责令1个月内对营业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进行治理的限期治理决定书。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